自本月开始 郑州医保异地就医能直接结算
来源: 郑州晚报|0 | 2017-09-14 08:50:40

郑报融媒记者获悉,经过大半年的努力,郑州市医保已完成了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联网对接,自本月开始,市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可以在就医当地直接报销结算了!

据了解,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实行备案制,参保人员需要事前先到郑州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备案信息上传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http://si.12333.gov.cn)后,其异地就医住院费方可在就医当地直接报销结算。

因此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

四类人群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其中,前三类人员统称为“异地居住人员”。

备案流程

1.对于异地居住人员:

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委托他人进行备案)。

(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网站下载);

(2)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点击:http://si.12333.gov.cn查询)

(3)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对于转外就医人员,则要进行三个步骤:

第一步,选择一家就诊医院(应优先选择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步,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和由本市具有转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第三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备案地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医保待遇窗口

咨询电话:0371-12333(郑报融媒记者 张翼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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