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公益诉讼首案:广东消协诉小鸣单车退还押金
来源: 北京青年报|0 | 2017-12-19 09:14:02

广东消协诉小鸣单车退还用户押金

在4个多月的时间内,广东省各级消费者委员会受理对小鸣单车的投诉超过3万件,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但小鸣单车却被动消极应对。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以小鸣单车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也是全国首起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4个月投诉超过3万件

据了解,从2017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陆续收到消费者关于小鸣单车押金逾期没有退还的投诉,且投诉量呈现迅猛增长的趋势。

据广东消委会统计,截至2017年12月8日,广东消委会本部收到消费者对小鸣单车的投诉2952件(不含来访);广东全省消委会受理小鸣单车投诉超过3万件,投诉内容大多针对押金逾期退还的问题。

为化解消费纠纷,广东省消委会对受理的投诉进行了调解,向小鸣单车方发函调查询问,并约谈了相关负责人,还向小鸣单车开户银行查询。

在调查、约谈过程中,广东省消委会多次向小鸣单车确认其账户性质及存管情况,对方一直坚称其押金账户开设在某银行,账户的性质为银行托管的资金账户。但经广东省消委会向银行方发函了解,小鸣单车开设的资金账户为一般账户,并非第三方监管的银行专用账户,收取的消费者押金没有实施银行托管,对于这些情况,小鸣单车并没有向社会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告知。

11月中下旬开始,小鸣单车公司在处理省消委会转办投诉方面开始出现被动消极,虽然广东省消委会不断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但小鸣单车不仅没有及时处理投诉、从实质上改善逾期退还押金的状况,对消委会提出的落实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没有落实,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增加和积压。

小鸣单车被诉要求退还押金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小鸣单车经营者长期占有消费者押金、违背按时退还押金承诺、未实行专款专用和第三方托管、押金管理使用不公开等一系列问题,已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破坏了市场公共秩序。

12月18日,广东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消费者押金、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等系列问题,以其经营管理方——广州悦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提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拖延退还消费者押金的行为、对消费者押金实施专款专用、即租即押、即还即退、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并向消费者完整披露、对新注册消费者采用免押金的方式提供服务等诉求。

据了解,此案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陈北元律师、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方圳斌律师共同进行代理,两人均是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律师团成员。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这标志着共享单车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全国第一案正式打响。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的现象看,正好符合“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规定,地方消协或中消协应替消费者提起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其核心在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的是个体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的难点问题,其目的不仅仅局限于解决当下的押金退还问题,更希望通过押金“专款专用”、“第三方监管”及“免押金服务”等诉讼请求的提出,以司法判决推动共享单车营销模式科学化、合理化,实现共享单车行业规范有序、健康长远发展,保障消费者权益。

律师:建议共享单车免押金

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上了两名代理律师中的陈北元律师,陈北元表示,无论是之前被广泛关注的酷骑单车还是这次起诉的小鸣单车,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押金退不了,“我们跟小鸣单车交涉了很久,前后有8次之多,还是没办法落实消费者要求退款的主张,因为投诉量非常大。”

对于此次诉讼,陈北元说,主要解决的就是关于共享单车押金的管理,一方面押金即还即退,另外,共享单车一般押金的量很大,但共享单车的管理机制是有问题的,其间风险较大,万一经营不善的话,消费者的押金就没办法退还,“我们要求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机制,押金专款专用,不能跟自己公司的经营账户混同在一起,否则一旦出现经营风险,消费者的押金就会鸡飞蛋打。”

陈北元说,他们建议共享单车企业尽量采取免押金的方式,之前中消协也在呼吁免押金,现在很多用户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来扫码单车,微信和支付宝本身是实名制,已经起到了身份信息登记的概念,尽量免押金,这样的话对整个行业发展是良性的,对消费者来说也是保障。

“这次起诉小鸣单车,如果最后我们能够胜诉,对共享单车行业也有一些指导作用,希望通过这次诉讼来促进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陈北元说。

北青报记者发现,此前的12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召开共享单车企业公开约谈会,就消费者普遍关心的押金和预付金存管、车辆投放与运维等问题约谈相关企业。当时,摩拜、ofo、永安行、优拜、哈罗单车、拜客出行、小蓝等7家共享单车企业代表参加了当天的约谈会。

在约谈会上,中消协呼吁共享单车企业尽可能采取免收押金的方式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还强调对于企业收取消费者的押金和预付资金,要采用安全透明的资金监管方式,确保消费者押金和预付资金的安全。(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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