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劫财没成想是劫色 报警的56岁女士懵了
来源:杭州日报|0 | 2020-06-03 08:05:25

5月4日晚21时44分,56岁的段女士报警称:当晚21时30分左右,在萧山新街街道盛中村16组附近苗木地小路有人抢其包,包未被抢走。

本着“两抢”必破的精神,新街派出所所领导高度重视,乐翔副所长立即与民警瞿仕龙、反侵财队长许利强等前往现场踏勘情况。据当事人段某描述,当时其骑电瓶车经过盛中村苗地小路的时候,有一男子骑电瓶车迎面而来,没过多久该电瓶车超上来用手直接抓了她的包意图抢走,但在段某的反抗下未能成功。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后发现周围监控距离较远,未能明确嫌疑对象,据受害人反应该男子身材小巧,身高大概165厘米左右,未看清其面貌,茫茫人海要揪出嫌疑男子并非易事。正当民警紧锣密鼓追寻嫌疑人时,5月9日晚22时30分许,新街派出所接到一起猥亵报警称:39岁的曹女士在萧山区新街街道盛中村25组16号出租房门口被一陌生男子摸了大腿。据该案受害人描述,嫌疑30岁不到,身材瘦小,身高大概160厘米左右,骑一辆电动车。前后两起案件发案地点相距不过200米,现场周边监控均未能明确嫌疑对象,但二起案件嫌疑人体貌特征描述相似,这引起民警的警觉。民警瞿仕龙再次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走访,走访过程中有群众反映,这一带有一身材矮小、骑红色电瓶车的男子经常出没,形迹可疑。民警不禁怀疑5月4日抢夺案的嫌疑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本意并非夺包,两起案件可能是同一人所为。新街派出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立刻组织由反侵财队长许利强带队的精干力量在案发地周围进行便衣蹲守。

经过三天三夜的蹲守,终于在5月14日下午,锁定一名骑红色电瓶车的男子,凭着现有线索和多年经验,民警瞿仕龙判断这人很可能就是两起案件的嫌疑人,于是组织队员向群众借一辆电瓶车紧随其后,并在附近苗木地将其一举拿下。

嫌疑人陈某,29岁,安徽人,无正当职业,游手好闲,有多次抢劫、猥亵前科。经审讯,陈某承认了5月4日、9日的两次猥亵行为,并称5月4日那次他是准备去摸受害人屁股的,结果被受害人的挎包挡了下,嫌疑人仓惶逃离,受害人便误以为对方想抢包。目前,嫌疑人陈某因猥亵他人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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