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客,对于保险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近日,有网友向中国网财经记者反映,一款自称为“获客神器”、“展业神器”的APP——保险师,可以获客、签单,还可以在保险师APP投保。
中国网财经记者进一步查证发现,在保险师平台认证后,可通过保险师提供的保险产品链接进行线上或线下“推广”,而“推广”成功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推广费”。但在平台资质方面,保险师仅为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保险师及其从属的杭州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无互联网保险中介类任一牌照。
注册存猫腻
中国网财经记者在iOS市场下载保险师APP并打开后,带有显著“获客神器”、“展业神器”字眼的开屏广告赫然在目。在保险师的首页上,陈列的任一款保险产品下面,均有“认证享高额推广费”字样。
何为“推广费”?保险师平台的推广规则显示,您注册成为保险师平台的用户可以通过保险师平台提供的链接进行线上或线下推广,凡通过您转发的推广链接投保成功的保单,在满足规则的条件下,将获得相应的推广费。保险师平台显示,基础推广费=保费*推广费比例。
如此看来,获得推广费的关键首先是要注册成为保险师平台用户。而如何认证呢?保险师机器人客服表示,目前仅支持在监管系统注册备案过的保险公司或者保险经纪公司的并且持有有效展业证或者执业证的在职代理人进行认证审核。
但这一“硬性条件”似乎在某些情况下并不硬性。
在中国网财经记者向保险师人工客服提问“怎样成为保险师的用户”后,该人工客服回答为“签约需要保险公司没有工号,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18-60周岁”。对于“保险公司没有工号”进一步追问是什么意思后,该人工客服表示“不是保险公司在职的销售人员”。而机器人客服先前明确表示为在职代理人。针对该疑问再次追问人工客服时,该人工客服表示“符合要求即可”,并将“签约需要保险公司没有工号,高中及以上毕业证书,18-60周岁”进一步重复。
推广模式受质疑
官网显示,保险师从属于杭州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创立于2014年,所研发的保险师APP是一款移动展业工具,累计生成计划书超16亿份,拥有超过2200万下载用户数,几乎覆盖国内所有保险行业从业者。
如上所述,用户可以通过保险师平台提供的链接进行线上或线下推广,若推广成功则可获得推广费。有网友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提出质疑,该推广模式与销售并无明确界限,实际上仍是销售行为。
中国网财经记者随意点击一款保险师APP平台上的保险产品,点击“立即投保”按钮,即进入保费试算页面,再点击“立即投保”后,经过健康告知即进入投保页,完善投保人、被保险人等信息后,进入确认支付页面。也就是说,在投保时,并未明确跳转到所属保险公司的销售页面。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显示,保险师及其从属的杭州微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均无互联网保险中介类任一牌照。保险师仅为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而其合作的机构为微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保险师官网也明确标识微易保险经纪为唯一合作保险中介公司。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而《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明确互联网保险的销售经营主体必须是保险行业的持牌机构,即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且要求客户投保页面必须属于持牌机构自营网络平台。
北京格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郭玉涛曾向中国网财经记者分析表示,只要是能够进行保险合同订立、保险服务提供,那么就必须要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反过来说,如果不能订立合同,就不算销售。例如,在某个网站发布广告,但是不能点击链接,不能因此进入订立合同的页面,那就是推广。如果可以点击进入订立合同的链接、页面等,不论经过多少环节,都应该算是互联网保险销售。他表示,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没有互联网保险平台的资质,起码是不当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甚至可能是违法执业。
存在“炒停”、保费试算、保险产品咨询行为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规定,具有场景流量优势的互联网平台,可以作为“营销宣传合作机构”,仅限于从事保险产品展示和说明、与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网页链接等营销宣传活动。营销宣传合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展保险销售、保险产品咨询、保费试算、片面比价和简单排名、代收保费、限制保险机构获取客户投保信息等行为。
而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保险师平台仍然可以对保险产品咨询。例如,中国网财经记者打开保险师APP后,随意点击了一款“小幸孕母婴保障计划”,并问及“孕妇是否可以投保”,保险师客服随即回答“孕期未满28周的身体健康的女性均可以投保”。
同时,打开一款保险产品后,保险师平台就有“保费试算”字样。而针对同一被保险人,保险师平台还可添加2种或以上的投保方案进行对比。
此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于7月15日14时左右登录保险师APP时发现,在该平台上对于一款“妈咪保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赫然显示“7.15日下架”字样。中国网财经记者随即对该保险产品所属的保险公司复星联合健康进行咨询,其客服明确告知,公司准备于7月14日停售该产品,但鉴于市场反馈较好,该款产品目前为继续销售状态。
而“炒停”行为历来为监管机构所禁止。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针对上述无相关牌照而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推广模式、用户注册以及保险师平台上存在的“炒停”、保费试算、保险产品咨询等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分别致函保险师相关人士及公开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记者 郭伟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