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银华基金旗下金牛基金银华富裕基金经理周可彦惊爆“老鼠仓”
来源:中国网财经综合|0 | 2020-07-27 14:01:51

“利字头上一把刀”。

又一个公募明星基金经理裁在“老鼠仓”头上。日前,天津证监局2020年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20年1号市场禁入决定书都出具给了一个人,原银华基金旗下金牛基金——银华富裕基金经理周可彦。

作为明星基金经理,周可彦管理的银华富裕曾多次获评金牛基金等奖项,其管理的基金规模也曾高达百亿。此前,周可彦于2013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7日担任银华富裕基金经理,其任职回报高达96.43%,同类基金排名23/416,基金业绩大幅跑赢同类基金,超越业绩基准回报75.10%,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绩优基金。

其中,银华富裕在2016年市场同类基金收益率平均负两位数的情况下依然取得7%以上的正收益,并获得金牛奖。

来源:证监会官网

据天津证监局于2020年7月15日出具的市场禁入决定书,该局决定对周可彦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当事人在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新经济e线统计发现,随着原银华富裕基金经理周可彦案件曝光,今年以来对外披露的公募“老鼠仓”案件已增加至四例。特别是泰信基金,在最近一年里公司相继已有两例“老鼠仓”浮出水面。

金牛基金基金经理涉案

如今,由于“老鼠仓”东窗事发遭监管严厉处罚,周可彦不但褪去了金牛基金经理的光环,也搭上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公开资料表明,周可彦北京大学MBA,CFA。曾任银河证券总部研究中心研究员,申万巴黎高级研究员,工银瑞信高级研究员。2006年12月加盟嘉实基金任高级研究员,曾任基金泰和基金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5月任华夏基金投资经理,2011年5月起任天弘基金投资部总经理。2013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银华富裕基金基金经理。在事发前,周可彦先后出任过四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从业来管理的基金数量曾多达10只,管理经验丰富。

来源:证监会官网

不过,突出的业务能力却难掩其利欲熏心。2020年7月15日,天津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曝光了其违法所作所为。

据悉,周可彦出任银华富裕基金经理期间,银华基金旗下基金实行基金经理负责制,基金经理在做出投资建议或者进行投资活动时,不受他人干预。2013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周可彦作为“银华富裕基金”基金经理,可以决定该基金账户的交易决策,知悉该基金账户交易信息。

来源:证监会官网

经查,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交易上交所上市股票90只,成交金额合计4554.8万元,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7只,趋同股票只数占比63.33%;趋同成交金额1,826.26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占比40.1%;趋同交易盈利881,300.68元。

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交易深交所上市股票73只,成交金额合计2624.08万元,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8只,趋同股票只数占比52.05%;趋同成交金额1042.72万元,趋同成交金额占比39.74%,趋同交易盈利32.91万元。沪深两市趋同交易合计盈利121.04万元。

天津证监局认为: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周可彦将其任“银华富裕基金”基金经理职务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泄露给其配偶李某涓,由李某涓操作“张某兰”证券账户,该证券账户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的股票交易行为存在趋同,交易资金来源为周可彦、李某涓及其亲属,二人共同完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活动。

经过复核后,该局部分采纳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对趋同交易期间予以调整,对当事人的其他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该局决定没收周可彦违法所得121.04万元,并处以121.04万元罚款。

公募“老鼠仓”屡禁不止

事实上,尽管监管利剑高悬,公募“老鼠仓”却是屡禁不止,不断有人铤而走险试探监管“红线”。新经济e线注意到,除了银华基金以外,泰信基金更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曝光了两起“老鼠仓”案件,企业公信力大为下降。

2020年3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泰信基金“老鼠仓”一案的二审刑事判决书。根据判决书,泰信基金原基金经理柳菁(女)伙同私募基金公司云腾投资的创始人姜维君,违反规定,共同利用担任基金公司从业人员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系共同犯罪。

该判决书显示,2009年4月至2013年2月间,被告人姜维君频繁与被告人柳菁交流股票投资信息。利用从柳菁处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姜维君使用所控制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在上述时间段内,姜维君控制的“杨某某”“金某”“叶某”证券账户及“云腾一期”私募基金证券账户与泰信蓝筹基金账户趋同买入且趋同卖出股票76只,趋同买入金额超7.99亿元,趋同卖出金额超6.08亿元,非法获利超4619万元。

2019年6月14日,上海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上述情节特别严重,双方的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系共同犯罪,判处姜维君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万元;判处柳菁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20万元。同年12月31日,上海市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将姜维君的有期徒刑降至五年九个月;将柳菁的有期徒刑降至四年,目前双方均已获刑。

事实上,这已是泰信基金在不到一年时间里曝出的第二例“老鼠仓”事件。早在去年9月,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显示,泰信基金原金经理袁某,伙同时任长城证券(002939.SZ)研究所原所长区志航,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分别被判处2年、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处以15万元、320万元罚金。

来源:Wind

作为国内首家“信托系”公募基金公司,泰信基金成立于2003年5月8日,注册资本2亿元。但公司成立17年以来,管理规模始终长不大。截至2020年第二季度末,公司资产规模仅58亿元,行业排名在百余名之后。

今年5月17日,泰信基金公告称,副总经理桑维英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韩波也因工作需要离职。

此前于今年5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白金、张静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审刑事判决书》,广发基金原基金经理白金因“老鼠仓”于2017年3月自首,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白金因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60万元。判决书还显示,张静和白金原本是初中及高中同学,张静知晓白金是基金经理。

白金于2011年7月起加入广发基金,先后在研究发展部和权益投资一部任研究员。2015年1月6日至2016年2月担任广发聚丰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担任广发改革先锋基金经理。白金担任基金经理仅2年多时间,就因“老鼠仓”断送了大好的职业生涯。

值得关注的是,新《证券法》对“老鼠仓”给出了更详细的定义,与《刑法》也有更良好的衔接。业内专家表示,新《证券法》增加了认定基金“老鼠仓”的法律依据;全面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可以说堵住了制度的漏洞,增加了执法力度,有利于净化公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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