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电 近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在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拟规定,禁止拆除、破坏各类保护对象及成片传统平房区,做到应保尽保;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及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的保护和有机更新,保护传统风貌,促进合理利用;整体保护山水田园的历史风貌,逐步开展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恢复大尺度绿色空间;在妥善实施保护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等保护对象进行合理利用,向社会开放;历史建筑可以转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