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汽车(00175.HK)即将回归科创板上市,在其招股书当中表示,跟吉利控股(吉利汽车主要股东)旗下的豪华品牌沃尔沃并没有同业竞争。然而,实际上吉利汽车旗下高端品牌领克的部分车型,跟沃尔沃的低端车型存在一定的价格重叠,售价都是略多于20万元。
吉利汽车没有完整披露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名称信息,尤其是主要供应商,这让外界有些困惑。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并不符合IPO的信息披露标准,只是达到了普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标准。
与沃尔沃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吉利、领克(合营品牌)、几何三大品牌共同发展。”招股书显示,2020年上半年,吉利汽车实现营业收入37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1亿元,同比下滑43%。
吉利汽车跟沃尔沃之间到底有没有同业竞争?在吉利汽车的保荐机构中金公司(03908.HK)看来并没有,给出的理由是旗下主要品牌吉利、几何两个品牌跟沃尔沃价格区间没有重叠。然而,公司招股书却在多处言必称“三大品牌”。
“20多万买什么车?”吉利汽车持股50%的领克的车型中,其中05车型的高配版本跟沃尔沃XC40的低配版本存在一定的价格重叠区间。
“沃尔沃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吉利控股控制的企业。截至报告期末,吉利控股间接控制沃尔沃97.8%股权。发行人与沃尔沃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吉利汽车在招股书当中强调。“发行人与沃尔沃在产品定位、售价等方面所存在的较大差异使发行人与沃尔沃的整车主要面向不同的消费者群体。”
其中吉利品牌汽车定位为经济型乘用车,境内销售的官方指导价范围主要在4.99万元至 20.98万元之间。几何品牌为发行人旗下纯电动汽车品牌,几何品牌已推出的几何A车型境内销售的官方指导价范围在15万元至19万元之间,几何C车型境内销售的官方指导价范围在12.98万元至18.28万元之间。沃尔沃在中国境内销售的主要车型建议零售价为26.48万元起。
招股书称,领克是发行人合营企业领克投资旗下的整车品牌。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持有领克投资50%股权,控股股东吉利控股控制的沃尔沃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浙江豪情分别持有领克投资30%及20%股权,因此领克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吉利控股控制的企业。
由此可见,领克的经营情况与拟上市公司吉利汽车的业务密切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招股书所称26.48万元建议零售价的,正是沃尔沃旗下的入门级SUV产品XC40。领克近期推出的高端轿跑产品“05”,建议零售价是17.58万元到23.58万元。
“20多万元买什么车?对消费者来说有很多选择。”有汽车行业分析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也是汽车厂家必争的价格区间,几乎所有品牌在这个区间都有产品布局。目前来看沃尔沃XC40的终端优惠接近6万元,其他车型的绝对折扣就更高一些,而领克的车型一般优惠一般在1万元左右,领克05是上市不久的车型,优惠幅度更小一些,实际上沃尔沃XC40和领克05存在一定的产品价格重叠的情形。
招股书称,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吉利上述三大品牌合计销量(含领克品牌)分别为124.71万部、150.08万部、136.16万部及53.04万部,根据中汽协统计,三大品牌合计销量市占率分别为5.04%、6.34%、6.35%及6.76%,市占率持续提升,且连续三年半均为国内自主车企销量之首。2017年,吉利汽车推出全新中高端合营品牌领克汽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上半年,领克销量分别为0.60万部、12.04万部、12.81万部及5.48万部。
深圳一位资深保荐代表人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同业竞争不是什么“硬伤”,很多拟上市公司都存在类似情况,只要披露说明清楚就没有问题,这也是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之一。从吉利汽车目前的情况看,属于上市公司体内的领克品牌跟上市公司体外,控股股东旗下的沃尔沃存在一定竞争关系,同业竞争是客观存在的。而到底吉利汽车的IPO信息披露是否要对同业竞争的表述上有所更新,这需要监管部门最终认定。
既然领克产品与沃尔沃品牌有价格重叠区间,则公司经营上所面临的考验也包括来自合资品牌的激烈竞争。招股书也承认:“合资车企开始推行产品下沉战略,陆续推出紧凑型及小型SUV,以抢占自主品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以特斯拉为代表的新势力电动车企业相继进入行业,新势力车企通过搭载更加激进的自动驾驶功能,提升了整体产品竞争力,在纯电动市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公司作为自主品牌传统车企,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压力,若公司不能持续推出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则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压的风险。”
供应商披露模糊
除了关于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吉利汽车在上下游供应商与客户方面的披露上,也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公司招股书对主要供应商的名称并没有全部披露,这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在业界同样引发一定争议。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均为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除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外,发行人其他主要供应商采购占比均较低。2017-2018年度,发行人从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采购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其为吉利控股的集中采购平台,对部分外采零部件进行集中采购以实现规模化的更强的议价能力。2019年度公司调整采购管理体系,不再集中通过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因此当期前五大采购金额占比明显下降。
招股书显示,2020年上半年吉利汽车对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3.49%,而在2018年这个比例则是21.39%。
天眼查信息显示,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是管宇。而招股书显示,吉利汽车控股子公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管宇。不过,无论是公司披露的招股书还是天眼查资料,都没有显示浙江吉利汽车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信息。
对此,深圳某上市公司董秘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披露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是招股书的披露要求,但在上市后年报可以不披露供应商具体名称,吉利汽车这种情况只是符合了年报披露要求。他认为,既然不全部披露前五名供应商名称,那么也应该要说明不披露的原因。
吉利汽车称,公司重视自主研发能力,已经掌握底盘、发动机、变速箱为主的关键造车技术,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含乘用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以及知识产权许可三类。
“我最欣赏的企业家是谁?李书福吧,他很踏实。”一位跟李书福合作过的某知名股份制银行前行长曾经向第一财经记者如是表示。对李书福领导的团队而言,在即将登陆科创板之际,或许将会受到监管层更严格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