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溪)日前,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维兰尼生物”)因宣称旗下发酵饮品“优清”具有调控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三高的功效,同时还具有减肥、调整代谢等功效,而受到媒体质疑。有业内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作为普通食品的“优清”,无论是直接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还是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都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
对于“优清”产品宣传涉嫌违规一事,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维兰尼公司,该公司李姓负责人回应称,“在市场推广方面,代理方应该是做了夸大的宣传,我们已经明令禁止并且整顿。”而就“优清可调控‘三高’”一事,该负责人表示,“这个是我们和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王秋雨教授团队的合作项目”,有专门的实验报告《果汁发酵产品对高脂饮食诱导的肥胖小鼠脂代谢的调节作用》。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核实,院办工作人员回复称,王秋雨教授没有和任何食品公司合作。
天眼查显示,珠海维兰尼生物成立于2014年,公司大股东段和平持股48.5%,同时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二股东师晋持股47%,为公司经理,三股东李旭东持股2.5%,为公司监事,四股东张磊,持股2%。该公司曾用名“珠海维兰尼酒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物产品以及红酒、蒸馏酒、发酵酒、饮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据工商登记系统显示的公司简介,“珠海维兰尼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红酒制造的公司,公司致力于将制药技术与传统红酒酿造工艺结合,研发生产维兰尼‘鲜红酒’系列产品”。至2017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就在变更名称的2017年,公司及大股东段和平曾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而成为“被执行人”。
从花青素鲜红酒到优清 维兰尼生物屡踩《广告法》红线
据一家名为“维兰尼商城”的网站(网址http://www.wlnsc.com/)显示,“优清”为“纯植物发酵饮品”、“纯天然生态制剂”,可以“通过肠道、胰腺、肝脏、微循环、细胞等多靶点进行干预,调理身体出现的代谢紊乱,构成防控‘三高’的生态屏障,‘让食物成为你的药物’”。
该网站还同时宣称,“优清”通过“五把利刃、剑指‘三高’”,而所称的“五把利刃”分别为肠道修复、肝脏修复、胰腺修复、微循环及组织间隙修复、细胞修复。
来源:维兰尼商城
而据一位“优清”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显示,“优清”是一个“包含有靶向释放技术的生态制剂”,“优清”具有增加肠道益生菌、重建肠道微生态系统、修复肠粘膜损伤和肠漏等功效。
据“优清”产品包装显示,该产品是纯植物发酵饮品,产品名称“优清”后还标注了“发酵果蔬汁饮料”的字样。同时,该产品标示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以“SC”开头,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前述“优清”代理商也坦承该产品是“一款水果酵素,不是药品或保健品”。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咨询了中国营养学会理事、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范志红表示,如果商家认为自己的产品可以调控“三高”,那就需要向国家市场总局申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作为普通食品,不能宣传调节某方面机能等功效。
据《广告法》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指出,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有业内人士表示,作为普通食品的“优清”,无论是直接宣传疾病治疗功能,还是暗示该产品的治疗作用,都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
据媒体报道,珠海维兰尼生物的前身珠海维兰尼酒业主打产品“鲜红酒”系列,也曾宣称“含有丰富的活性花青素,饮用100ml鲜红酒相当于补充100mg花青素,能完整被人体吸收,不仅可以满足人体每天所需,还拥有抗氧防衰、保护视力、促进睡眠的作用。”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红酒产品宣传“抗氧防衰、保护视力、促进睡眠”等功效,同样也违反了《广告法》及前述食品广告发布的规定。
“优清”经销商大量“使用消费者形象为产品作证明”涉嫌违规
据媒体报道,“优清”产品的经销商还大量使用消费者形象,为产品作证明。
如一位“优清”经销商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称:“一位糖尿病患者,打了15年的胰岛素,每天需要打4针,一天下来需要130个单位的胰岛素,血糖还是没能控制在正常范围,甚至还长期饱受由糖尿病引发的一系列并发症的折磨,医生都建议接受洗肾治疗,后来通过朋友了解到优清产品,服用两盒便有了明显的好转,现在血糖也已经达到了正常值,整个人焕然一新。”
在另一位消费者刘女士的案例中,该经销商宣称:“同样患有6年糖尿病的刘女士,服用优清前血糖和总胆固醇偏高,在停药并服用产品后的第14天,血糖和总胆固醇都有了明显下降。”该经销商还配上了“刘女士”的个人照片作为证明。
来源:“优清”经销商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不得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
前述业内人士表示,尽管这一规定是针对保健食品的电话销售而出台的,但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中,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食品:“有一定功效的保健食品,都不能用消费者的形象作证明,更不用说完全不能宣传功效的普通食品了”。
公司大股东名下多家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曾因借贷纠纷成“被执行人”
据公司前述李姓负责人介绍:“我们的(产品)研发人以前是301医院神经外科医生,在创办维兰尼之前,先后创办了西安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普兰特药业有限公司。”
而据“维兰尼商城”网站介绍,“优清”的首席专家段和平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神经外科专家。
据媒体相关报道记载,段和平此前曾先后在北京组建了北京三达新技术公司和北京赛达新技术公司两家企业,1995年受西安天元药业的邀请,担任公司总经理,加盟组建药厂,期间又受到中国科学院孙洪发等教授的邀请,在青海组建了青海普兰特药业公司,担任公司的第一任董事长。
据天眼查信息,段和平名下共有5家企业,分别为北京普兰特医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圣通商贸有限公司、西安远大德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德天新材料有限公司、珠海维兰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但目前仅珠海维兰尼生物和西安远大德天药业公司为“在营”和“开业”状态,其余三家公司均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另据天眼查显示,就在“珠海维兰尼酒业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珠海维兰尼生物的2017年,公司及大股东段和平还曾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而成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