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参加2020年秋季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于10月9日至1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报名。
10月8日,记者从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了解到,11月2日至27日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申请者需前往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原县医院)七楼健康体检科进行体检;11月23日至27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提交材料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39号新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对面)。
此次认定范围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乌鲁木齐市户籍、具有乌鲁木齐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人事关系在乌鲁木齐市的人员,以及已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均可在乌鲁木齐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均可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在居住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另外,乌鲁木齐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研究生也可在乌市申请认定。
据悉,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
认定条件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历、普通话、体检都作出了相应要求,另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员须具备完整的师范教育学历合格成绩,可直接申请认定专业相符学科;具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员、以及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才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 0991-4362086。(记者 沈祖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