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要求,10月11日-10月31日为人口普查的摸底阶段,人口普查员将完成普查小区的摸底和短表预登记工作,做好质量检查与自控非常重要,现总结出以下规范。
一、查地图,看边界
(一)普查小区电子底图是否打印,并分发到普查员的手中。
(二)普查员是否依据电子地图,绘制普查小区示意图。
(三)普查小区示意图是否边界清楚。
(四)普查员是否知道本普查小区的边界。
二、查房子,数建筑物
(一)普查员是否知道本普查小区的全部建筑物的数量。
(二)普查小区内的建筑物是否全部标注,是否有遗漏,是否做全覆盖。
(三)建筑物有没有新增和删除。
(四)建筑物的属性是否标注准确。
三、查建筑物,数住房单元
(一)普查员是否清楚住房单元的概念。房屋内有人居住,或者有户口,就要标注出一个住房单元。
(二)建筑物上是否将全部住房单元标注完整,有没有跳户,有没有遗漏。
(三)住房单元的数量够不够,是否将建筑物的全部住房排查一遍。
四、查住房单元,在手机上先统一建立住房单元。
(一)普查员入户前,是否将规范完整的全部住房单元全部在手机上统一由一个人建好住房单元。
(二)住房单元的位置是否准确,是否清晰。
(三)是否对工厂、学校、医院、商场等非居住类建筑物内的住房单元进行排查,并填写完整和准确,并在手机统一建立标准的住房单元。
五、普查员入户,工作方式是否规范
(一)普查员是否佩戴国务院人普办统一格式的普查员证,是否正确敲门,手中是否有物业、社区提供的住户水电资料,部门整理分发的基础数据是否分解分发到普查员的手中。
(二)普查员入户时,是否做好宣传工作,向住户发放《致住户的一封信》。
(三)城区的普查员入户是否由两个人配合入户,做到安全、规范高效。
(四)普查员采集数据是否用智能手机,在手机上现场完成《户主姓名底册》和预登记的《短表》,并做到在手机上的录入、审核、上报。普查员用手机建完底册后,是否建议住户申报人选择自主填报的方式。如果住户选择自主填报的方式,是否帮助住户用申报人的手机完成自主填报。
(五)普查员采集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漏人,是否错项。
(六)普查员对智能手机、纸表和PAD的是否做到妥善保管,普查员是否与县级普查机构签订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