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董事常晓慧上任仅4个月就闪辞 丈夫离职后被查
来源:和讯网|0 | 2020-11-10 09:45:29

在常晓慧提出离职前,其丈夫刘青林违规买卖股票,累计买入13次通化东宝股票,卖出11次。

近日,通化东宝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原董事常晓慧的配偶刘青林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7月3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2,4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42,000股,获得收益4639元。上述行为构成股票短线交易。

统计显示,刘青林累计买入13次通化东宝股票,卖出11次股票。我们还发现,刘青林上述24次违规交易正好出现在其妻子常晓慧提出离职的前半年。

公开资料显示,9月11日,通化东宝公告称,公司收到董事常晓慧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任职时间为2020年5月7日-2020年9月10日,任职时间仅有4个月。

对于常晓慧的离职,通化东宝还表示,常晓慧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然而,事实上,常晓慧自5月7日刚上任董事,其丈夫刘青林5月28日就出现第一次违规买入通化东宝400股股票。

对于常晓慧的配偶刘青林的违规交易?通化东宝解释称,上述交易属于刘青林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常晓慧事先并不知晓相关情况,且未告知亲属公司经营相关情况。

根据2020年3月1日施行的《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本次短线交易期间,刘青林短线交易买入公司股票12400股获得收益4639元,已全数收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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