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南宁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作为,以“四个重点”为抓手,切实做好在特殊时期的“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有序开展中央直达资金的各项工作。
一、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方统一思想。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均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将直达资金管理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高站位统筹部署和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迅速抽调骨干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工作提速、标准提高”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直达资金早日落地见效。
二、重点加强指导培训,确保上下步调一致。为提高直达资金监控人员业务能力,市财政充分利用内网公用平台和外网通讯工具,多渠道畅通指导培训路径,确保各县区(开发区)落实“四个第一”要求,即第一时间接收指标、第一时间分配指标、第一时间下达指标、第一时间关联支出。在分配直达资金具体项目方面,市财政指导县区(开发区)从本地实际出发,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逐一挑选、审核对应项目,完善同级政府报批流程,加快上级部门备案工作。及时汇总基层意见并做好上传下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好直达资金。
三、重点加强支出跟踪,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截至11月底,全市共获得直达资金预算指标51.93亿元,均已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全部分配下达。同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累计支出38.40亿元,执行率达到73.94%。其中,投入23.91亿元用于社会保障领域,保障民生各项支出,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投入19.50亿元用于财力性补助,保障基层正常运转,有力兜牢“三保”底线;投入11.34亿元用于贫困县发展,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为全市脱贫攻坚目标的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投入1.31亿元用于企业补助,积极落实税费减免、财政奖补、贷款贴息等多项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统筹做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方面工作。
四、重点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制度严格执行。市财政严格按照“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的要求,采取“非常时期、非常举措、超常效率”的做法,绝不“雁过拔毛”,严防跑冒滴漏、严控腐败风险、严守廉政底线,坚决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联通各级的优势,采用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单独调度的方式,实现全链条全过程、常态化监控,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设立并启动市本级财政直达资金监管程序,由专人定期监督县区(开发区)是否及时接收、分配、标识资金,检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督促县区(开发区)加快实现资金台账与线下数据同步,进一步做细做实直达资金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