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300209)成监管“常客”?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来源:和讯网|0 | 2020-12-15 10:24:10

天泽信息成监管"常客"?年内已收5份关注函1份问询函,如今又因资金占用信披不真实等问题被警示

进入2020年的天泽信息(300209)可谓是监管的“常客”,资料显示,年初至今天泽信息已经收到了3份监管函5份关注函1份问询函。近日,天泽信息又因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信息不真实、对外资金拆借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不准确、2019年年报延期披露信息不准确四大问题被江苏监管局出具了警示函。另外,公司前三季度的业绩也不是很理想,净利同比下滑超过了5成。

业绩预告不准、资金占用信披不真,天泽信息被警示

近日,天泽信息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13号),原因系关于2019年年报延期披露信息不准确、资金占用事项披露信息不真实、对外资金拆借披露不及时、业绩预告不准确。

公司的上述行为,造成相关报告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年内已收5份关注函1份问询函,还有监管函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年内已收到了5份关注函1份问询函,还有监管函。

9月29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监管函显示,2020年4月28日,天泽信息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拟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不晚于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0日,天泽信息再次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拟将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再次延期至不晚于2020年6月30日。天泽信息经首次延期但仍未能在预计时间内披露,于6月30日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年初的1月20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智辉、李前进、南京安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监管函。上述对象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2016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6日期间,你们的持股比例由 14.02%降低至7.88%,变动比例为6.14%,其中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76%,因你们所持股份被回购注销减少0.43%,因天泽信息发行股份、回购股份等被动稀释3.95%。你们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我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天泽信息股份,直至2019年12月28日才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也是去年年报“难产”中的一员。2020年6月9日晚间,天泽信息直通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称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未完成必要的审计程序,预计无法在2020年6月10日前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拟再次延期至不晚于6月30日披露。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披露申请再次延期有关审计事项的专项说明》显示,由于天泽信息重要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未能有效配合等原因,其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此,深交所也火速下发了关于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天泽信息说明披露的未能完成审计工作的原因与年审会计师出具的说明不一致的原因,会计师所述情况是否真实等情况。

而6月30日,天泽信息的2019年财报终于发布,但随着财报的披露,反而暴露出更多的乱象,公司的年报还被出具了”非标”。7月3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对13个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问询。

前三季度净利下滑超5成,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公开信息显示,天泽信息成立于2000年,专注于提供产业互联网IT服务,形成现代制造、公共服务、跨境电商、海外及投资等四大业务群,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而有棵树主要业务为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在天泽信息自身公司物联网业务、通信技术服务及软件相关业务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有棵树已成为其利润的主要来源。

三季报数据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3.07亿元,同比增加44.9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77.42万元,同比减少54.58%。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还面临着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尴尬情形。根据12月4日公司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显示,2019年11月9日,智梯星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点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点触”)破产。在破产申请审查过程中,智梯星与南京点触的三名股东天泽信息、潘兴修先生和胡光先生达成和解,三名股东约定代南京点触清偿应付智梯星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4,488,354元。

智梯星认为天泽信息、潘兴修先生和胡光先生未按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就上述债务转移合同纠纷向建邺法院提起诉讼,建邺法院也依法受理。

在上述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开庭审理前,智梯星向建邺法院申请了对公司、潘兴修先生和胡光先生的诉前保全,建邺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2020)苏0105民初6683号),作出如下裁定:1、冻结被申请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88,354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2、冻结被申请人潘兴修名下价值1,200,000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3、冻结被申请人胡光名下价值1,200,000元的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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